大武口区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老赖”
2015-03-10 08:46:47.0
出处:新华网宁夏频道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出台的《大武口区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于3月1日起正式适用。此规定将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生效的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
在法院执行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被俗称为“老赖”,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按照此项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具体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等,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对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上刊登、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头像、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促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